陕西富平贩婴案四名公职人员失职罪成立
据陕西高院微博消息,1月24日上午9时,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陕西富平贩婴案四名公职人员失职一案。
据@央视新闻报道,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原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产科助产士司欣、原富平妇幼保健院主管业务副院长姚军民、原富平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四人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成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司欣判有期徒刑一年;高文平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姚军民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王莉免予刑事处罚。
据央广网报道,在1月6日的公开开庭审理中,检察机关指控:四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自2013年的12月30日,陕西富平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进行公开审理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此案的主犯张淑侠已经在1月14日被陕西渭南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虽然此案的社会关注度远低于张淑侠拐卖儿童案,但也有人认为,此案的公开审理和宣判彰显了我国法治的进步,在以往,很少有国家事业单位的领导因为下属犯罪而受审甚至判刑。在公开审理时,高文平等人的辩护律师就表示层查找过以往此类案件的审理情况,结果只发现了一起,而且在判决时认定有罪但免于处罚。
副县长等6人被免职
据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2013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一妇女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分娩过程中,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告知其及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报案。
据公安部门调查,此案是一起跨省拐卖新生儿案件。后续调查发现,近年来张淑侠曾多次拐卖新生儿。根据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淑侠自2011年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先后将董某、王某、黄某、武某、贺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于同一人潘x串。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其中6名婴儿被警方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潘x串后死亡。
据新华网2013年8月报道,2013年8月9日,分管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局长汲新民、分管副局长卞慈梅,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分管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职,并将根据案件侦办进展情况,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与此同时,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来源于: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