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主任聂朝晖受聘为南京审计学院客座教授、导师
2014年6月26日下午2时,在南京审计学院文心楼模拟法庭举行“法学专业人才与实训论坛暨校外实践导师(客座教授)受聘仪式”,参与仪式的有南京审计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朝国,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刘爱龙等领导班子,以及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实务专业人士等。
本所主任聂朝晖参与受聘仪式,并成为南京审计学院法学实践指导教师与法学院客座教授。南京审计学院校领导向聂朝晖主任颁发《南京审计学院实践教学导师聘书》;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总支书齐兴利向聂朝晖主任颁发《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聘书》。
在集体合影后,受聘仪式圆满结束。
附相关链接:
聂朝晖,本所合伙人、主任,高级(国家二级)律师,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历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委员、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教育工作背景:
毕业于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系、南京大学法学院,获经济学、法学双学士学位、法律硕士学位。从事律师职业前,系南京工程学院教师,1998年加入司法部部级文明所——江苏金达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1年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江苏联动律师事务所,现改制为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
擅长执业领域 :
1、公司顾问法律事务:包括公司股权架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融资及投资等。
2、房地产法律事务:包括房地产项目策划;土地法律事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
3、金融证券保险法律事务:包括 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公司债券发行; 保险合同纠纷、期货交易纠纷等法律事务。
4、经济刑法:主要指涉税刑案、贪污受贿案、职务侵占案等经济领域刑事案件各阶段的代理和辩护。
部 分 业 绩 :
自1998年从业以来,先后承办过多种类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如南京某石化公司诉北京华阳融资租赁公司巨额欠款担保纠纷案、南京液化石油气总公司股权纠纷案、江苏某经济贸易公司诉大连某投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潮州某电子公司诉太仓飞达塑业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南京市公安消防局诉某物资公司联建合同纠纷案等六百余起,涉案总金额数亿元人民币。先后代理过多起涉税刑案、贪污受贿案等经济领域刑事案件,如泰州检方指控管某涉嫌虚开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南京检方指控成某某涉嫌收受巨额贿赂案等,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多次被法院采纳。对非诉讼法律事务也有独到见解和骄人业绩,如参与了南京某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参与了中国石化等数家大型公司(集团)的企业收购等数十起重大非诉讼项目;多次参与江苏省在南京市、广州市举办的大型招商活动。目前,本人及助手担任着数十家大型公司(集团)和多家团体、政府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聂朝晖律师谙熟法律、精通财务、熟悉管理,是一位精干的实力派律师。
部分学术成果:
1、《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责任研究》,载于《江苏经贸导报》1998年第11期;
2、《中国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研究》,载于《集团经济》2002年第1期;
3、《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债权人利益保护》,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4、《刍议律师在执行威慑机制中的作用》,载于《江苏法制报》2006年7月;
5、《论可得利益的保护》,载于《江苏法制报》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