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聂朝晖,本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主任,高级(国家二级)律师。
现任专业职务: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京审计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江苏省法学会审计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现任社会职务: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协委员;江苏省工商联石油化工商会常务理事。
教育工作背景:
毕业于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经济系、南京大学法学院,获经济学、法学双学士学位、法律硕士学位。从事律师职业前,系南京工程学院教师,1998年加入司法部部级文明所——江苏金达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1年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江苏联动律师事务所,2008年改制成立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
2008年,通过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司法厅高级律师资格评审,获高级(国家二级)律师资格。
擅长执业领域 :
1、公司顾问法律事务:包括公司股权架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融资及投资等。
2、房地产法律事务:包括房地产项目策划;土地法律事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
3、金融证券保险法律事务:包括 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公司债券发行; 保险合同纠纷、期货交易纠纷等法律事务。
4、经济刑法:主要指涉税刑案、贪污受贿案、职务侵占案等经济领域刑事案件各阶段的代理和辩护。
部分业绩 :
自1998年从业以来,先后承办过多种类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如南京某石化公司诉北京华阳融资租赁公司巨额欠款担保纠纷案、南京液化石油气总公司股权纠纷案、江苏某经济贸易公司诉大连某投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潮州某电子公司诉太仓飞达塑业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南京市公安消防局诉某物资公司联建合同纠纷案等八百余起,涉案总金额数亿元人民币。先后代理过多起涉税刑案、贪污受贿案等经济领域刑事案件,如泰州检方指控管某涉嫌虚开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南京检方指控成某某涉嫌收受巨额贿赂案等,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多次被法院采纳。对非诉讼法律事务也有独到见解和骄人业绩,如参与了南京某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的股份制改组、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参与了中国石化等数家大型公司(集团)的企业收购等数十起重大非诉讼项目;多次参与江苏省在南京市、广州市举办的大型招商活动。
该律师及助手先后担任着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江苏省电科院、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石化江苏公司、南京市质监局、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等数十家大型公司(集团)和多家团体、政府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聂朝晖律师谙熟法律、精通财务、熟悉管理,是一位精干的实力派律师。
部分学术成果:
1、《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责任研究》,载于《江苏经贸导报》1998年第11期;
2、《中国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研究》,载于《集团经济》2002年第1期;
3、《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债权人利益保护》,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
4、《刍议律师在执行威慑机制中的作用》,载于《江苏法制报》2006年7月;
5、《论可得利益的保护》,载于《江苏法制报》2008年6月。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通讯联络 :
地 址:南京市软件大道35号宏图上水庭院35幢
邮 编: 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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