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堂律师
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案例集锦

儿称已断绝父子关系拒付赡养费 法院认定断绝协议无效

原标题:父子断绝儿拒付赡养费法院认定断绝协议无效

  八旬老人刘大爷起诉子女索要抚养费,他的儿子以“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为由拒绝支付。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判决支持了刘大爷的起诉,对于“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法院认为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属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法律约束力。

  老人诉子女讨赡养费

  刘大爷今年已85岁高龄。2013年底,其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至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刘大爷称,长期以来,四个子女很少管他,有的甚至不去看他,平时他一直都由孙子照料。由于早已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患有高血压、脑血栓、心脏病等疾病,生活需要照顾,每月有很大的开销,其已无力负担,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四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其赡养费、保姆费1000元,并均担其医疗费用。

  儿称已断绝父子关系

  此案开庭时,刘大爷的四个子女向法庭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其中,儿子刘某认为,自己不是不赡养刘大爷,而是刘大爷十余年前在村委会的见证下与其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双方现在已经没有父子关系,因此他不会给付赡养费,但刘大爷可以到他家住。同时,刘某认为父亲每月有补助费、国家发的养老金和代金券,享受退伍军人优抚报销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医疗费报销比例达90%,根本不需要花太多钱,收入已经足够其生活使用。况且他自身有肢体残疾,没有太多收入,故请求驳回刘大爷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协议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本案中,四子女由刘大爷抚养成人,现刘大爷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没有劳动能力,生活需要专门照顾,子女理应对其赡养。

  对于刘某称刘大爷已同其断绝父子关系不予给付赡养费的意见,法院认为,“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属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法律约束力,故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结合刘大爷的经济来源、生活需求、本地生活水平及子女负担能力,判决四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刘大爷赡养费(含保姆费)300元,刘大爷医药费用凭票据报销后,所剩未报销部分由四子女均担。

                                                                                         来源:京华时报   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