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堂律师
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3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案例集锦

购房人疑有瑕疵拒收房 开发商逾期交付应担责

 

市民黄先生因怀疑有瑕疵拒绝收房,后与开发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房屋未能交付,近日,黄先生将开发商诉至无锡市南长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房屋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2014年年初,黄先生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黄先生购买商铺两套,房屋于同年10月31日交付使用。10月21日,黄先生收到交房通知。在验收房屋时,黄先生发觉房屋使用面积与样板房有差异,双方遂约定再行验房。其后,黄先生收到开发商来电,称欲回购该两套商铺,黄先生同意就回购进行磋商,然而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同年11月23日,黄先生向开发商发出律师函一份催促对方交房,但遭到拒绝,其遂将开发商告上法院。

  开发商辩称,其已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前向黄先生发出了书面的交房通知,之所以未按时办理交房手续,完全是由于黄先生拒收房屋导致的,因此无需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期满时,黄先生因怀疑房屋有瑕疵而未收房,开发商也未交付,双方而是就标的房屋是否回购进行了磋商,对此,应认定双方暂停交房。11月23日,开发商在收到黄先生律师函后仍未履行交付义务,应认定其违约。由于双方并未确定新的交房日期,根据合同法规定,法院酌定给予开发商5日的交房准备期,并最终判决开发商支付黄先生自11月29日起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合计人民币8万余元。

  

                                                                                   来源于: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