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堂律师
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案例集锦

玩耍摔成骨折 非工作原因受伤不构成工伤

核心提示:“工作原因”应当是指从事与工作任务相关的活动,换言之,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作收尾时员工小李突发玩心,用手臂撑在推车车把上前行不慎摔伤,手臂骨折。这起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的事故能否构成工伤呢?

  小李今年24岁,在无锡一家纺织厂做落纱工,主要工作是装纱、推纱、落纱等。2010年9月,小李上中班,工作时间为下午15时至晚上23时。当天晚上由于工作量不大,小李和其工友在21时30分就结束了工作,空落纱车也均已归位。小李一时兴起,拿起一辆落沙车,把手掌撑在车辆把手上,将整个身体撑起向前滑行。结果“啪”一声,小李重心不稳,从车上摔了下来,右手撑地受伤,经诊治,诊断为右尺桡骨中段骨折。

  手臂恢复后,小李认为其是在工作时间受伤,而且整理落纱车也是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小李遂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医疗资料。在市人社局通知纺织厂工伤认定举证后,纺织厂向市人社局提交了情况说明及几名当时在场职工的证言材料,均表示小李是在单位玩耍时摔伤,非工作原因受伤。经市人社局调查,小李承认确实是在推落纱车,推得比较快,想刹住时没有拉,而是想撑在把手上的重量压停落纱车,有玩的心理。2011年12月,市人社局作出决定,小李在上述时间、地点受到的伤害,不予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小李不服,向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中,对于小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的事实,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纺织厂均予以认可,争议在于小李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法院认为,结合纺织公司提供的材料和证人证言,在当时的工作状态下,小李因双臂下撑落纱车把手而摔倒受伤,并非因工作原因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最后驳回了小李的诉讼请求。

  2012年底,小李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法官说法:该案是工伤认定中非常常见的在“工作原因”上引发争议的案件。一般来讲,“工作原因”应当是指从事与工作任务相关的活动,换言之,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具体到该案中,如果小李对自己受伤过程的描述是合理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对其受伤并非工作原因承担举证责任,而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小李自己陈述时承认推落纱车“有玩的心理”,用人单位的举证虽无法还原小李的心理状态,但能证实当时的工作状态,已尽到了举证义务,故法院认定小李并非工作原因受伤,不构成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