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堂律师
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案例集锦

许霆起诉银行案被驳回 法院认为其滥用民事诉权

  12月6日下午,许霆诉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被越秀区法院一审裁定驳回,理由是因为许霆滥用民事诉权的行为,有悖于民事诉讼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

  2012年5月21日,曾经因ATM取款机故障而盗取17.5万元的许霆服刑完毕。今年7月4日,许霆到广州银行恒福支行要求打印交易账单,遭到拒绝,8月16日,许霆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起诉,要求银行向其提供许霆开户至今的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10月25日,越秀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越秀区法院经审理,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2008)刑核字第18号刑事裁定书复核确认,最高人民法院查明,“该自动柜员机在系统升级后出现异常,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取款交易正常;1000元以上的取款交易,每取1000元按1元形成交易报文向银行主机报送,即持卡人输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自动柜员机出钞1000元,但持卡人账户实际扣款1元。”上述事实,是最高人民法院综合运用许霆的银行开户资料、广州市商业银行提供的涉案自动柜员机的《完整流水记录数据》、《账户流水清单》、银行监控录像、许霆的供述等各种刑事证据予以认定的结果,清晰反映了许霆的盗窃犯罪过程及账户记账情况。

  越秀法院认为,许霆在明知账户记账记录出错的情况下,仍提起本案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向其提供从开户至今、唯一、正确、真实、合法、有效的明细对账单,是滥用民事诉权的行为,有悖于民事诉讼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账户流水清单》作为刑事证据之一,已经刑事诉讼审查认定和使用,对其内容,许霆也是明知的。

  因此,许霆主张要求银行提供从其开户至今的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越秀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许霆的起诉。 羊城晚报记者凌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