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了12起旧案,全部被推翻,嘉禾“神案”加减法
6天15次审讯,第9次前“休息”超过1天。此后李金标供述了14起案子,只有1起终审被认定。
对于警方“无法辨认嫌疑人”或明显存在矛盾的补充侦查报告,检察院通过审查并全部起诉。
一审指定两位援助律师,一位开庭就退出,理由是当事人翻供,另一位基本不发表辩护意见。
刑拘时1起,审讯后15起,起诉6起,一审认定5起,二审认定2起。其中的12起陈年旧案,最后全部被推翻。
这是49岁的湖南嘉禾农民李金标经历的神奇诉讼,而他自始至终只承认其中的一起,并控告曾遭遇刑讯逼供。
南方周末记者回溯这起“神案”从立案到终审的过程,试图厘清疑问:案件的剧增和锐减,究竟是侦查权、公诉权、审判权的相互制约,还是权力的滥用?
【1起到4起】“给你休息了这么久”
嘉禾县公安局侦破李金标系列案,是从两起抢劫案中找到线索的。
2010年4月18日凌晨,嘉禾县城,一位男子在试图抢劫干洗店老板娘刘某英时,被她的丈夫抓了现行,并被双手反捆扭送到了城关派出所。该男子否认抢劫,很快被释放。
这时,嘉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正在侦查一周前发生的另外一起抢劫案。40岁的彭某菊从朋友家烧完香回家路上失踪,后被发现赤裸躺在一处偏僻的田地里,所幸无生命危险,但身上的现金和手机不翼而飞。
侦查人员怀疑是同一人所为。嘉禾县公安局到城关镇派出所调取案卷,了解到涉嫌抢劫刘某英的男子叫李金标,嘉禾县盘江乡李家村人。
巧合的是,此时的李金标还是年初一起命案的重点怀疑对象。2010年2月26日,与李金标同村的77岁老妇文某云疑遭入室抢劫并猥亵。包括李金标在内的同村14人被采集血样,送湖南省公安厅鉴定后,排除至李金标在内的3人。
在彭某菊案和文某云案的最终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嘉禾县公安局“补立”了刘某英抢劫案,并以抢劫罪对其发出网上追逃令——在中秋节期间,李金标只身去了缅甸。
2010年12月16日,李金标被带到云南后,随即被以涉嫌抢劫罪刑拘。
12月19日,李金标被押回嘉禾。当晚连夜审讯。之后的6天里,嘉禾县公安局前后进行了15次的审讯。
从第2次到第8次审讯,警方的讯问和李金标的供述,只围绕文某云案展开。抓获李金标之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发来报告,称文某云身上的微量物与李金标的DNA比对成功,次日,湖南省公安厅对彭某菊作出鉴定报告,结果则是:从彭某菊的指甲上提取的微量物与李金标的基因无法比对。
审讯的第一次转折发生在第9次。这次附了同步摄像资料。李金标主动供出了一起10年未破的强奸案。2000年12月26日,13岁的少女邓某在上学路上失踪,后被发现陈尸于一处水渠中。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警方在6天密集进行了15次审讯,但第9次审讯距离上一次审讯,超过1天。
警察问李金标:“给你休息了这么久,对于你的事情你考虑清楚了吗?你是否还有未交待的事情?”
李金标回答:“在公安干警的关心和鼓励下,我现在想通了,我愿意如实交待我的事情。”
此后,李金标又供出了此前被警方怀疑的彭某菊案和之前“补立”的刘某英案。这时,李金标已供述了文某云案、邓某案、彭某菊案和刘某英案等4起案件。
【4起到15起】“在警方的关心和鼓励下”
第二次转折发生在最后一次审讯,3个小时内,在警察“彻底地把你所做的事情全部讲清”的要求下,李金标一口气招供了9起案件,时间跨度为1995年到2006年,多为猥亵老妇或小女孩案件。
4个多月后,嘉禾县公安局将发生在2000年至2004年间的11起妇女受害案件合并立为“雷某英、邓某英等系列被猥亵案”进行侦查。
将第15次审讯笔录和并案立案材料相比较,无论是案件数量,案发时间、地点,还是具体案情,均有明显的出入。
警方如何从“主动供述”的9起“案子”,进而“侦破”了之前均无立案的11起陈年旧案?南方周末记者试图向办案警察求证未果。
李金标的二审辩护律师廖忠贞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3年7月3日下午,他到看守所,李金标哭诉,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了5天5夜的刑讯逼供。
“他们在看守所的一个小屋子里讯问我。用拳头打,用皮鞭抽,用牙签扎手指头……”李金标称,侦查员写好笔录后让其签名,不签名便会遭到毒打。“无法,我只有签了名字”。
2011年4月19日,嘉禾县公安局侦查终结,15起案子全部移交审查起诉。后来的终审判决书指出,被排除案子的最大问题是,只依赖口供。
湖南公安系统一位了解此案的老刑警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侦查中,如果只有口供是够不上移送审查标准的,“固定证据一般需要有物证,比如DNA、指纹等,一般性侵案更是需要受害者对凶手进行辨认。”
这位老刑警认为,不排除嘉禾县公安局为了提高破案率而将罪名安在李金标的头上,对其进行刑讯逼供的可能性。
【15起到6起】有硬伤照样起诉
2011年6月11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被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警方在7月21日出具《补充侦查报告书》,主要针对文某云案、邓某案、彭某菊案和刘某英案等4案,和11起旧案中的李某和雷某英2案(均为猥亵妇女案),作了若干简短的“情况说明”。
这6案,恰恰是最终通过检察院审查并起诉的那6个案子。其余9案为何没有再追究,知情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未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没有通过审查起诉”。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最终被排除的案子,尤其是最后加的11个旧案,多有这样的特征:受害人及证人证言仅能证明侵害事实存在,而指向李金标只依赖李的供述。然而,在案子侦结后,李金标就开始翻供。
检察院要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但除了刘某英外,其他案子的受害人(有两案受害人死亡:老妇文某云和少女邓某)或证人均称,无法辨认出嫌疑人或没看到相貌。由于李金标翻供,警方称,“辨认条件不成熟”。
通过审查的6起案子,有两起的鉴定显示出明显的侦查问题。
在补充侦查期间,经嘉禾县人民医院检验,李金标血型为AB型。而在邓某被害一案中,当年警方在现场250米处提取到带有精斑的卫生纸,经检验精斑为O型血。
在彭某菊案中,除了基因鉴定比对不上,警方从现场的一枚烟头检出一未知男性基因型,但不再鉴定。“李金标无抽烟嗜好,可以排除该烟头是李金标所留”。
这2起案子,是否可能有另外的嫌疑人?警方都没有追查。
关于排除非法证据,嘉禾县公安局以书面说明称,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警方不存在刑讯逼供等行为。
对于警方“无法辨认嫌疑人”或明显存在矛盾的补充侦查报告,检方似乎认可。2011年8月5日,郴州市检察院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向郴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郴州市检察院委派检察官邝跃龙承办该案。李金标称,邝跃龙在2011年4月到看守所对其讯问。
“前后不过一分钟,他点燃烟问我这些事是不是我做的,我说没有强奸杀人,身上被刑侦人员打有伤。”李金标在一份求救书上写道:“他要我在问话记录空白单上写了名字就叫我走了。”
南方周末记者拨通从相关渠道获得的检察官电话,对方否认自己是邝跃龙,自称是卖菜的。
【6起到5起】“请注意自己的认罪态度”
2011年8月23日,李金标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抢劫系列案在郴州市中级法院进行不公开的审理。
法庭为李金标指定了两位法律援助律师。但刚一开庭,律师罗振山便要求当庭退出庭审。理由是:“鉴于被告人在律师会见的时候,被告人全盘翻供,并且对自己的罪行不予认可,拒绝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我退出此次法审。”
除了刘某英案之外,其他的5起案件,李金标当庭全盘翻供。
留下来的另一位刘骏祥律师,仅对刘某英案的实施强奸细节有异议。庭审材料显示,这位律师基本没怎么发言,说得最多的是“无异议”。
对于李金标而言,最严重的指控是掐死文某云和邓某。李金标提出,“掐死两个人的证据,要重新鉴定。”他的律师说,“没有新的辩护意见”。
由于李金标控诉被刑讯逼供但没提出证据,审判长发话:请注意自己的认罪态度。
李金标的最后陈述只有五个字:“我没有杀人”。
第二次开庭已来到2012年5月9日,时隔近一年。这一次,李金标向法庭递交了《控告书》,指名道姓地称,自己受到“雷建廷为首”的警察的刑讯逼供。李金标说他还受到了律师的威胁:“翻供要加重罪”。
辩论阶段,律师依然“没有新的意见”。南方周末记者试图联系两位律师,但对方均不接听电话。
李金标拒绝在审判笔录上签字。
2012年5月17日,郴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李金标犯强奸罪(老妇文某云案),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法庭最终只排除了一起案子,即少女邓某被害案,认为李金标的供述与现场勘查、法医鉴定等证据证明的情况部分不相吻合。(比如前文提到的血型对不上)
【5起到2起】律师终于作无罪辩护
李金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年多之后,2013年9月,湖南省高级法院在嘉禾县法院开庭。由于一审律师不愿再代理,法院新指定了援助律师廖忠贞。
自称曾在嘉禾担任高级干部的廖忠贞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去会见时,李金标就翻供。当他看到案卷后,就感觉到此案太蹊跷。在他看来,即便文某云案里有公安部出具的DNA检验结果,但证据链条仍不完整。因为没有看到警方提供的指纹信息。
新的法律援助律师一共3次会见了李金标,还自费到长沙、郴州、嘉禾进行调查取证。代理此案,他只能获得500元补贴。
据廖忠贞介绍,在法庭上,他对李金标不认可的案子均作无罪辩护。最终,法庭排除了彭某菊案、李某案和雷某英案,理由是这3案“主要依据李金标的口供作出”。
2013年11月14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强奸罪(文某云案)的判决,以抢劫罪(文某云案和刘某英案两次抢劫未遂)判处李金标有期徒刑三年,合并后决定执行死刑。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法庭依然不认可李金标关于刑讯逼供的控告。
此案目前正在等待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
时任嘉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雷建廷因此案声名大噪。
2010年底,李金标被抓获后,嘉禾县电视台便连续多天进行宣传报道,第二年湖南的主要媒体也开始介入,称其与李金标展开长达十年的斗智斗勇。自此,雷建廷成了许多嘉禾人心中的“神探”。
2012年,雷建廷还被湖南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一等功,成为该县获此殊荣第一人。2013年7月,雷建廷被任命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南方周末记者获悉,相关侦查材料显示,雷建廷是此案的协办人员。
而随着此案终审后,与破案时所形成的反差公之于众,当时出尽风头的雷建廷一下子成为众矢之的。
他对此案的结果是这样解释的:法院要求的证据链条比较完整,而十几年前的公安机关办案时,对证据的固定比较粗糙,导致有些证据缺失。“从公安机关的角度看,这些案件已经破了。”雷建廷说。
来源于: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