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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3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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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申请没收外逃贪官违法所得第一案

 

8月29日上午,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一案。这起案件是我国新刑诉法增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后,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没收潜逃境外贪官违法所得第一案。李华波,曾任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从2006年开始,伙同他人侵吞国家资金9400万元后,逃往境外,2011年2月11日案发。

  上午9点,庭审正式开始,整个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只进行了一个小时。申请机关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利害关系人即李华波的父母因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没有到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委托。庭审的焦点主要包括三个问题,一是李华波是否涉嫌贪污,贪污事实是否成立;二是申请机关申请没收的财产是否是违法所得,是否是涉案财产。第三是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证据上是否成立。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6年到2010年间犯罪嫌疑人李华波利用担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9400万元。李华波将其中的2953万余元转至新加坡,其余款项被李华波等人用于赌博、个人消费等。2011年1月29日李华波逃匿新加坡,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于同年2月13日对李华波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同月的2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李华波发布了红色通报,李华波至今未归案。经新加坡警方的调查发现,李华波夫妇在新加坡拥有共计价值545万余新元的财产。

  此外,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已经扣押李华波在境内的汽车一辆,并对李华波夫妇名下位于鄱阳县的一套房产禁止交易。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华波涉嫌贪污犯罪,逃匿一年以后不能到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特提出没收李华波上述违法所得以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

  庭审中,检察机关对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一案一共列出了18项清单,其中有16项是对李华波在新加坡的现金、支票、投资、房产等提出的没收申请,另外两项是李华波在国内的本田轿车一辆和位于鄱阳县的五层砖混结构的房产一处。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也就是李华波的父母对前面的17项没收清单暂时没有异议,只是对最后的房产提出了异议,认为第一,检察院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房屋与李华波的犯罪存在联系,请求法庭对检察院驳回该没收申请。第二,这处房产是李华波和他妻子徐爱红的合法财产,这个房屋的房产证是2004年取得,李华波的犯罪时间为2006年,应当予以没收的是李华波的非法所得,没收该房产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应当驳回。最后法庭的合议庭将会对这个庭审的内容充分考量,择期宣判。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