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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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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批金融行业薪酬乱象:高管干一天 柜员干仨月

 

原标题:高管与员工相差百倍旱涝保收成官员“养老院”

高管与员工相差百倍 旱涝保收成官员“养老院”——透视金融行业薪酬乱象

新华网上海8月31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涛、杜放)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有分析认为,作为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重点领域,触动利益最大的群体之一是金融业央企负责人。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被视为最赚钱的垄断金融机构收入“鸿沟”巨大,“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薪酬标高,旱涝保收,赴国有金融机构任职甚至沦为个别官员的“养老归宿”。

“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

从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年报来看,一段时期以来,“一把手”固定薪酬普遍超过百万,部分高管已突破500万元。

仅在2013年,A股16家上市银行共为管理层发放了4.8亿元薪酬。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年报均公布了高管的固定部分薪酬,其董事长平均为103.73万元;其中,两家已发布年报补充公告显示,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去年最终薪酬核定为199.56万元,2013年5月底才出任中国银行董事长的田国立8个月拿了135.82万元;保险高管同样不低,中国人寿总裁2012年最终薪酬160.42万元,中国太保董事长高国富2013年报酬税后总额为190.2万元;而2012年和2013年年报中,中国银行信贷风险总监詹伟坚取酬596万元、574万元,连年问鼎国有上市银行,加上绩效年薪后更是达到了850万元。

“除了工资奖金,不少银行还普遍设有行长特别津贴,报销买卡等‘职务消费’不输薪酬收入。”一家银行支行会计部负责人说。国资控股的光大银行在审计中,曾被查出用虚假发票报账5682.86万元,套取现金大部分用于发放奖金等“隐性福利”。仅其广州分行就使用5000多张假发票,套取3000多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高管与基层职工间的利润分配标准不健全。一些地方的小银行问责时“重一线轻高管”,发钱时却对管理层“更敢发大钱”,高管与基层职工收入悬殊。

以中行信贷风险总监一职为例,2013年平均日赚1.57万元,加上绩效部分则日进2.3万元。记者在长三角地区的调查发现,部分银行的派遣制“编外”柜员年收入仅5万至6万元,“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高管薪酬超过基层员工约百倍。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普遍按级别确定收入系数乃至增速,各类金融机构内部收入“鸿沟”日渐拉大。

任职靠任命,“官大”就能拿高薪

2013年,A股上市公司中最终年薪超过500万元的公司高管有53位,金融类机构占近半壁江山。

不少金融业内人士反映,与接受股东监督的上市大行相比,一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待遇情况更隐蔽,大量未上市的地方“国字头”控股银行薪酬披露还“犹抱琵琶半遮面”。从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整改情况看,以报销名义发放职工补贴、按岗位确定“固化”薪酬增幅等做法,存在于多家地方城商行、农商行。

一方面是高薪酬、低风险,而另一方面,赴银行任职却往往仅靠“一纸任命”就能获取动辄超百万的年薪。

据中央第四巡视组通报,吉林省有多位副省级领导干部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其中受贿1919万元已被判无期徒刑的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退休后便选择任吉林银行董事长“发挥余热”。青海银行、浙商银行、齐鲁银行等一批地方国资持股银行高管,也调任自政府官员,部分官员“跨业”前并无企业经营经历。

“有一批银行高管不是靠市场化选拔、行内层层培育,而是官员这边刚卸任退休,那边就去下属企业接任,还保留行政级别待遇。政府任命去一个好地方拿高薪,难道就能培养出银行家吗?”上海金融学院副校长贺瑛教授说。

“银行薪酬高不高应由市场决定,但部分机构薪酬机制没有与工作责任挂钩,高管任免与问责没有市场化,靠‘官大’就拿到高薪。”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指出,国企薪酬机制不能助长不劳而获。

高薪旱涝保收,改革需去“行政化”

对金融业高管来说,薪酬高的同时还能旱涝保收。例如,成都银行年报显示,其行长、副行长等管理层平均薪酬多年上百万元,水平频频赶超五大行。然而,2012年其净利润增速从48%缩水至5.74%,同比放缓近九成,成为业绩最差的排队上市银行。

财政部也曾通报,郑州、呼和浩特等地城商行薪酬管理违反规定,高管薪酬逆势大涨,限薪令执行不到位。

国资委、银监会近年已多次要求,国有企业薪酬改革应与绩效挂钩,商业银行的薪酬机制也需与治理要求相统一。“但现实中,不少国企高管多数时候都旱涝保收。”某银行上海分行去年因坏账核销,利润从50亿元骤降至2亿元,降幅超过九成,高管薪酬却未受影响。

专家建议,从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需要来看,规范任职、薪酬机制可以走市场化的“双轨制”之路。

截至上年末,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资产已达62.66万亿元。贺瑛认为,国企高管的任免、产生要逐步市场化,薪酬应和高管的产生方式挂钩;如果靠任命当高管,应明确限薪;如果是市场化选聘,薪酬与问责要与市场水平看齐,与业绩关联,对股东负责,要根除“自己定标准、自己拿高薪”现象。

《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已要求,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银行有权视任职期间过失,向高管追回绩效薪酬。“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银行高管普遍采取薪酬延期支付,动辄因贷款损失被追索薪酬。但至今为止,国内还没有一名国有金融高管因坏账、违规放贷,被追索或止付薪酬。”孙立坚说。

业内人士建议,还要刹住官员赴金融机构任职之风。我国首家民资控股的城商行、台州银行董事长陈小军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市场化的激励与竞争,才能培育出真正的本土银行家。

                                                                                                   来源于: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