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杀警越狱案分管监所副局长被停职
9月5日午间,@平安哈尔滨就延寿县看守所“9.2”脱逃案件发布消息称,9月4日,李海伟、王大民两名脱逃犯罪嫌疑人落网,两人已被异地羁押,公安机关正在全力缉捕最后一名逃犯高玉伦。
据《新京报》报道,9月2日4时40分许,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在杀害一名看守所民警后,抢走一部手机及衣物后脱逃,他们没有携带枪支。
嫌犯脱逃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对三名逃犯各悬赏10万元。随后,公安部将该三人列为A级逃犯,另奖励5万元。
根据警方的协查通告,三名越狱者均是在押的重刑犯。其中,高玉伦已被判死刑,在死刑复核期间;王大民涉嫌伤害致死,尚未判决;李海伟涉嫌故意杀人,尚未判决。
9月4日凌晨,三名脱逃人员之一的王大民在延寿县新胜村附近被抓获。王大民被擒的地点新胜村位于看守所所在的延寿县城西侧,直线距离约为12公里。当日更早些时候,逃犯李海伟被抓获。
4日13时20分,最后一名逃犯高玉伦在延寿县青川乡兴隆村倪家屯被村民发现。14时半,警用直升机赶到倪家屯协助搜捕,数百名特警与武警展开拉网式搜查。至17时收队,仍未发现高玉伦的身影。截至发稿,高玉伦仍在逃。
据了解,高玉伦不仅因杀人被判死刑,而且根据监控视频,正是他用胳膊勒住管教的脖子致其死亡。
专家指出涉事看守所多处违规
@平安哈尔滨通报称,已对延寿县公安局分管监所工作的副局长、看守所所长、当日值班副所长和民警,予以停职职务、接受调查,并将在作出调查结论后,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报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监所管理。目前,已经重新调整了延寿县公安局分管监所工作的副局长、看守所领导班子,并增配了警力,对看守所进行全面整顿。
延寿县看守所位于该县北郊,距离哈尔滨市区约190公里,周围山林环绕,关押的人员以刑事犯罪和刑事拘留人员为主。
9月4日,延寿县警方发布看守所案发视频。视频显示,9月2日凌晨4点19分,高玉伦跟随看守所看管离开监舍,另外两名逃犯尾随其后。随后三人在值班室内将看管杀害。4点44分,三名逃犯在完成换装、解开脚镣后成功逃出监区。
据央视《新闻1+1》4日报道中公布的监区内视频显示,9月2日凌晨4时19分43秒,遇害的看守民警走到监舍附近,随后带着脚镣的高玉伦跟随看守民警走出监室。当时并没有关闭监舍钢板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认为,这是一个明显违规的地方。据《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打开监舍,一般也不会提讯嫌疑人。
约7分钟后,与高玉伦同屋的王大民和李海伟也悄悄走出监舍,并把监舍钢板门关上。此外,三名嫌犯均没有按规定着囚服,高玉伦作为死刑犯也没有按规定戴上手铐。
4时29分12秒,看守所值班室内,高玉伦逐渐走近看守民警左后方,用胳膊勒住看守民警的脖子。此时,躲在值班室门外的王大民和李海伟突然冲了进来,王大民协助高玉伦抓住看守民警的胳膊,三人扭作一团。
画面显示,民警值班室内,当时除了遇害民警,并未出现其他值班警察的身影。按照规定,看守所民警值班,至少要两人。这在客观上为在押人员行凶脱逃创造了便利。
4时39分35秒:王大民走进看守所附近接待大厅,在玻璃门附近停留许久,手中不断弄门锁的位置。此时,高玉伦和李海伟在接待大厅左侧的铁门附近出多次,高玉伦穿上了鞋,李海伟光着脚。
4时41分44秒:三人一起走进接待大厅左侧铁门内。不到2分钟后,身穿蓝色警用外套的王大民拉开接待大厅的门,走出接待大厅。又过1分钟10秒,高玉伦和李海伟分别身穿蓝色长袖警衬和蓝色短袖警衬先后走出接待大厅,李海伟随手把门关上。
4时44分26秒至4时45分20秒,王大民首先吸着烟走出监区大门,随后,高玉伦和李海伟也相继走了出去。整个逃脱过程三人表现从容。
据中新网报道,当高玉伦第二个走出监区大门时,引起了哨兵的怀疑,哨兵鸣枪示警之后,三人窜逃。
财新网指出该处的执勤武警哨兵是看守所最后一道也是最外道的防线,该岗哨应该是在看守所大门附近,而不是在看守所内连接民警工作区和监区的武警岗哨。
从出监室门到出监区,整个过程25分钟,全被监控拍下,当时却没有人注意。程雷表示,这也是一个明显违规的情况。根据《看守所执法细则》,看守所监区实行24小时巡视监控制度。监区内设置监控室(分控室),巡视和监控二岗合一。而巡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来源于: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