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堂律师
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3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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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次对“老赖”判刑两年

 

江南时报讯 (记者 纪树霞) 昨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5起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郭某为自己的“老赖”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据悉,郭某是南京首个因逃避执行而被判刑的人。

  2011年1月,郭某、江某二人从楼某手中购买一套住房,双方因合同纠纷闹上法庭。2012年5月10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郭某、江某继续履行合同,由第三方南京高科(600064,股吧)置业有限公司协助二人取得该房屋的土地证以及产权证。

然而,判决生效后,郭某和江某并未将楼某支付的124万余元房屋解押款用于办理此房屋的贷款解押手续,而是分多次将其支取并转移使用。为此,楼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让执行法官没料到的是,郭某此后竟玩起了失踪,导致案件无法执行。期间,郭某又因信用卡诈骗以及拒不执行判决罪,被秦淮区检察院公诉。

  秦淮区法院查明,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后,楼某于2012年8月7日与郭某见面,向其支付人民币8.8万元,并约定次日到银行办理房屋解押手续。2012年8月9日,在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南京城北支行,楼某以银行本票的方式支付给郭某的房屋解押款124万余元及房屋补偿款10万元,并约定剩余款项于2012年8月17日办理房屋过户时结清。然而,郭某并未将楼某支付的房屋解押款,用于办理贷款解押,而是分多次转移使用了。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变更联系电话和住址,又以做生意为由携款离开南京藏匿,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于:江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