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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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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饿死两女童母亲一审被判无期

今年6月21日,南京江宁区两女童饿死家中。当时,女童母亲乐某失踪,父亲李某因容留吸毒者正在服刑。9月18日上午,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下午当庭宣判。已怀有三个月身孕的女童母亲乐燕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南京V法院通 报,该案的审判长周侃表示,乐燕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为吸毒和游玩而置一个母亲的责任于不顾,多次申领本应用于孩子基本生活的救济金,用于自己吸毒和消 费,其外出期间的基本活动领域经查都离家很近,但仍长期不回家照料孩子。在民警、社区干部和亲友询问孩子情况时,其也应付以谎言。本案的受害对象是不满三 岁的儿童,造成的后果是两个幼小的生命的夭折,虽然其认罪态度较好,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也极其恶劣。论罪应当严惩,鉴于乐燕系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按刑 法规定,判处乐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检方:鉴于乐燕怀有身孕 建议判处无期

人民网江苏视窗微 博报道,起诉书称,2013年4月下旬的一天中午,被告人乐燕为被害人李梦雪、李彤预留了少量食物、饮水,将二人置留在家中主卧室内,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 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室房门后,锁上大门离家。此后,乐燕多次从社区领取救助金用于在外吸食毒品,玩乐,其明知二被害人吴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 况下会饥渴致死。但直至同年6月21日案发未曾回家,致二被害人死于家中。经鉴定,二被害人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中毒致死的依据,不排除其因脱水,饥 饿,疾病等因素衰竭死亡。

中新网报 道,公诉方认为,乐燕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 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乐燕现在身怀有孕,建议法庭量刑无期。

庭审中,在听到公诉方的量罪量刑意见时,乐燕未做任何辩护。

乐燕:“我真的很想我两个女儿。”

综合人民网报 道,庭审时乐燕向法庭陈述,她离开家时,为孩子准备了一大袋鸡蛋糕,还有一些零食饼干,又在柜子上放了一壶凉开水。她认为,这些东西足够让孩子充饥。因为 大女儿之前自己开过家门跑出来,她怕孩子出去会有意外,于是出门前用尿不湿塞在门缝里,把门关紧。她又用布条把窗户锁扣缠裹抱紧,让孩子也打不开窗户。在 她看来,这么做只是怕孩子自己开门出去。而这些细节,成了检方指控乐燕“故意杀人”的主要罪证。因为孩子被反锁在家中,几乎没有求生可能。

乐燕表示,本意不想饿死孩子,她原本打算“出去两天”就回来。

据《新京报》 报道,乐燕表示,从4月下旬到6月份,孩子被锁家中后她一直在家附近3、4公里的地方游荡。她到网吧、旅馆打游戏、吸毒。乐燕说有时候在玩的时候也想到两 个女儿在家中。但是家里的钥匙在她的一个毒友那里。她和那个毒友有矛盾,她不愿意找那个人要钥匙。她也不想找开锁匠,因为还欠着开锁匠的钱。至于社区的王 警官,她怕王警官说她,所以也没找他求助。

当人民陪审员询问乐燕,爱不爱孩子,她回答爱。陪审员继续追问她觉得什么是爱。乐燕说,应该要给孩子别人没有的。可最终,乐燕低下头承认,“什么也没给孩子。”

陪审员问:“你现在又怀孕了,打算怎么办?”乐燕回答:“送给别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我在服刑。”

据《新京报》报道,法庭上,乐燕做最后陈述:“我 这段时间经常夜里睡不着觉。我反思,一个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爱的人怎么给别人爱。我犯下的错不可饶恕,我真得很想我的女儿,但是不可能有后悔药吃。国家给 我的制裁,我要慢慢赎罪,我也很希望以后好好的做一个人。以后所有的罪赎完了,做一个真正的人。再也不会犯任何错误。我真的很想我两个女儿。感谢公安部门 对我的照顾。”

辩护方:应考虑其特殊的成长经历和家庭因素

据前述中新网报道,辩护方表示,公诉机关所控罪名证据不足,同时考虑到乐燕的成长环境特殊,以及不健全的社会机制体系造成的一定后果,法庭不应受该案造成的社会舆论所压,需罚当其罪,以帮助、拯救、教育为主。

南方周末网此 前报道,犯罪嫌疑人乐燕出生于1991年,今年22岁,出生于一个不健全的家庭。她和她两个女儿一样都是非婚生子女。4岁以后,乐燕一直跟着奶奶、爷爷生 活,和父亲关系冷淡,和母亲更是几乎没见面。由于没有户口,直到10岁,乐燕才上小学一年级,因为和同学合不来加上成绩很差,读到二年级,她就不愿意上学 了。14岁那年乐燕离家出走“闯荡”社会,再也没有回来过。乐燕曾在酒吧当过推销员,也曾在足疗店工作过。16岁的那一年,她还染上了毒瘾。

2011年上半年起,乐燕和一样有毒瘾的男朋友李文斌共同居住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某小区。到了2013年,他们共同抚养两个女儿,大的3岁,小的1岁。

2013年2月,李文斌因为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半年,乐燕成为两个女儿的唯一监护人。8月26日,李文斌刑满释放。

9月18日庭审时,李文斌并未出现,乐燕家人也没有一人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