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堂律师
事务所简介 >>

    

    江苏天晖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于2002年2月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汇集众多缜思求是、勤业敬业、开拓进取的法律人才,全部具有诸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百分百获有法学博士、硕士或学士专业学位,皆属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律师。其中,多名律师还在各大高校从事公司法、金融法、行政法及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所内设立的博士生导师工作站更是全国首家。

    事务所了解并尊重客户的需求,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和专业化追求,业务领域涉及金融、公司与证券、IT与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与房地产、海事海商及经济刑法等专业学科。本所在民商类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上有大量成功的案例,在投资策划、项目并购等非诉讼实务方面亦有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

    经过二十年来按照行业条线、地域范围的稳健发展之路,本所是中国石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电网、紫金农商行等中央和江苏地方知名企业的法律服务供应商,常年为企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债权追索、品牌保护、资信调查、投资评估等专项法律服务;此外,本所还为武警江苏消防总队、南京消防支队、南京市质检系统以及包括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委、区政府在内的十余个党政、国家机关提供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0年1月,本所获得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2006-2019年度金牌法律服务供应商》荣誉称号。

    事务所成立以来,数年度荣获江苏“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近年来,荣获“2014至2016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7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规范化与诚信建设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荣获“2019年度优秀成长型律师事务所”称号,2021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2年荣获南京市律师行业“2020-2022年度先进单位<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坐拥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核心区、南京南站核心区,交通便捷,更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广泛的社会协作关系和通畅便捷的政策法律信息渠道。“企所联合、政所合作”的办所宗旨,“缜思求是、仁哲以成”的执业理念,以及严格的内控办案规程和惩戒制度,足以确保天晖律师一直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自信,因为我们是最专业的律师团队;我们自豪,因为我们能为您排忧解难。

 

热点新闻

7城宣布限制企业购房!南京之后下一个会是谁?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方微信号“宜居南京”消息,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指出,近期,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

经了解,2018年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总体比例稳定可控,但近期出现了企业在南京市局部区域部分楼盘购房登记增多情况,个别楼盘购房登记企业数量达到近100组。为此,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南京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是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

三是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四是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不完全统计,这是近期第七个对企业购房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在此之前已有西安、长沙、杭州、上海、深圳和江阴出台暂停向企事业单位销售住房政策。

6月24日,西安提高限购门槛,要求在全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6月25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6月26日,杭州住保房管官方发文《关于九龙仓珑玺项目公证摇号的情况》,文中要求:杭州限购区域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7月2日,上海出台规范企业购房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企业在上海市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 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提高至“满5年”;

7月31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深圳商品住房。

8月3日,江阴市住建局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禁止企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或利用职工团购等方式炒卖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隐瞒不报或为其提供便利的,暂停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权限。

据北京青年报8月6日报道,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利用企业购买住宅的,除了少数公寓投资企业外,大部分都是短炒客。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这一政策有可能继续向多个城市蔓延。对于供需结构紧张的城市来说,这个政策对于缓解市场供需紧张有明显的影响。预计这一政策有望在多个城市复制。

                                                                             来源于:中国新闻网